印章管理制度(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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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12篇)

印章管理制度(精选 2 12 篇) 印章管理制度 篇 1 一、印章管理范围 1、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 3、检验专用章:检验报告 4、抽样专用章:抽样单 5、作废专用章:废弃的检验报告,检定证书等 二、印章管理制度 1、各科室检测人员盖章时,需提供财会证明,方可盖章。

   2、特殊情况如财会人员外出时,无法提供财会证明,由分管所长签字说明,并经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3、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不在情况下,务必联系批准人,说明情况。同意后通知业务室,才可办理。并补办签字证明或财会证明。

   三、印章保管 随时保持印章的清洁,及时补充印章印油,保障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并安全妥善保管印章,以免丢失。如发现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

   四、印章使用规范 1、检验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首页检验报告专用章处盖章,齐缝章。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封面上方处依 cma,cal 顺序盖章。

   3、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专用章处盖章。

   4、抽样专用章:抽样人员处盖章。

   5、作废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

   印章管理制度 篇 2 为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保留原办公室印章壹套,包括:“ x 办公室”公章壹枚,“x 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壹枚。

   2、对外联络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领导小组 ”公章壹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1、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2、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四、财务专用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印章管理制度 篇 3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章制度村委会公章一律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发 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 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

   2、凡涉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3、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三、公章的保管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助理会计(文书)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印章管理制度 篇 4 一、公司公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董事长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因工作需要加盖公章,均应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经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在办公室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如董事长不在公司,需电话请示批准,随后补办申请表。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图形清晰。

   四、原则上公章禁止带出公司使用,如因特殊需要,须董事长批准,并由公章管理人员携带前往办理相关业务,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对每一次用章要认真登记包括:用章内容、批准人、公章使用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公章使用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公章管理人员要留存用章申请表原件或用章文件复印件以备查。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印章管理制度 篇 5 1、学校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各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条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现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篇 6 (一)县人民政府印章(含套印章、钢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 xx 县长印章由秘书科专人管理和使用,确保管理安全、用印无误。

   (二)使用印章要符合用印规范,不得随意加盖。除按办文程序办理的公文按规定加盖外,使用县人民政府的印章,必须经政府县长批准;使用县长的印章,必须经县长本人同意;使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印章,必须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用印必须及时登记,并留存领导签字文稿原件。

   (三)开具县政府介绍信,必须有下级政府 xx 县直部门开出的证明,报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特殊情况 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以办理,事后必须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四)各类空白文书(含空白介绍信、空白奖状、空白荣誉证书及空白纸张等),一律不得加盖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印章。

   (五)印章不用时必须存入专用保险柜。未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印章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代用。

   印章管理制度 篇 7 一、 为保证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使用: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按业务分类不同,经归口管理部门主管(或指定人员)、分管经理或副总以上人员审批办理。

   (1)公文用印: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董事长)签发—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2)以公司名义签订、签署的给类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有关往来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经办人填写《用 印申请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3)各部门日常办公事务用印: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提出申请用印,批准人对用印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各部门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不能超范围使用,各部门负责人对印章的使用负责。财务章须经财务部主管审核后用印;所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须经市场部经理或分管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后加盖合同章,特殊情况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须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5)公司公章原则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用印审批表》,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6)公司资质文件用印、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为避免复印的文件被再次篡改,在文件上加注“复印无效”字样。

   (7)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局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市场部负责保管;财务印章及法人名章由公司财务科负责保管;各部门章由部门主管负责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工作。

   (2)各部门制定一名印章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好,妥善保管。

   (3)印章管理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交接人员签字确认。

   (4)公司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办公室负责到公安局办理章刻事宜。新印章启用应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

   (5)印章管理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严肃处理。

   四、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五、公司所用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及用印审批表等,年终由办公室整理后存档备案。

   六、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

   七、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八、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制定并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印章管理制度 篇 8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身份和权力的证明。盖有公司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文件,同时意味着公司对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有效、正确地使用,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印章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是指公司公章、发票章、财务章、法人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不得违反本制度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内签发的文件。

   2、公司对外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及股东出资证明。

   6、员工岗位变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

   7、员工的劳动合同、任免聘用。

   8、对外经济合同、合作协议、承诺书、担保函等。

   (二)公司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个人名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资料、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公司出具的发票、收据等票据业务。

   三、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公章和法人个人名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专用、发票专用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按照印章使用规则,监督所保管印章的使用。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管理。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为保证资金账目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人员应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各出一人。

   (二)印章的使用 1、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用章。

   2、公章的使用由印章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表格,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派专人陪同方可带出。印章外借期间,借用人与陪同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共同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单、介绍信、委托书、担保函等,经专门合同文书审批流程,通过部门负责 人、法律顾问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文书,应注意用印单位名称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盖章印记图形清晰。) 7、公司员工私人办理各种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由总经理审批,符合要求后在行政部办理并执行申请审批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文书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明材料,按申请审批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各种事项必须有记录,记录事项包括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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