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办社区社工站建设标准指南 浅谈社工站如何搭建儿童互助平台

镇办社区社工站建设标准指南 社工站建设和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工站的术语和定义、场所设施、基础保障、服务内容、工作任务、管理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XX县各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和管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办社区社工站建设标准指南 ,供大家参考。

镇办社区社工站建设标准指南

  社工站建设和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工站的术语和定义、场所设施、基础保障、服务内容、工作任务、管理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XX县各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和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社会工作者socialworker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专职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2社会工作服务socialworkservice指社工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社区等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职业活动。

  2.3社会工作站socialworkstation简称“社工站”,是指在镇(街道)层面设立的,由社工提供个案服务、小组服务和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服务的平台。

  3场所设施

  3.1总则

  3.1.1社工站场所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中办公场所不少

  于40平方米。社工站悬挂“XX县XX镇(街道)社工站”牌子。社工室场所面积不少于60平方,场所应有明显标志。

  3.1.2社工站应设置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所必需的办公室、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等场所,还应有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场所,面积应不低于60平方米。社工站设备设施的配备和陈列布置应满足个案服务、小组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需要。

  3.1.3社工站应张贴或悬挂服务理念、组织架构、服务流程、工作职责、服务动态等制度和信息。

  3.2个案工作室

  3.2.1个案工作室应设置在安静、方便进出又相对私密的位置。

  3.2.2个案工作室应体现温馨、整洁、安全、舒适性,以清新、淡雅、柔和的色调为主,合理运用色彩、灯光和装饰物,自然光、灯光强度适中。

  3.2.3个案工作室应配置沙盘、沙发、茶几、时钟、空调、绿植、饮水机等设施物品,颜色质地与整个房间相协调,其中沙发应舒适、柔软。

  3.2.4个案工作室面积应不低于10平方米。

  3.3小组工作室

  小组工作室面积应不低于20平方米,可与小型会议室、社区多功能室整合使用。

  4基础保障

  4.1人员配备

  4.1.1人员配备方式

  可以委托经民政部门登记的主要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承接服务,承接机构向社工站派遣全职社工,组建专业服务团队。

  4.1.2人数配套要求

  社工站配备全职社工人数应不少于3人,社工站负责人一般由镇(街道)民政所负责人担任。

  4.1.3专业资质要求

  从事社工站工作的社工,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之一:

  4.1.3.1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颁发的社工职业水平证书。

  4.1.3.2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证书。

  4.1.3.3取得民政系统颁发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班结业证书。

  4.2经费保障

  4.2.1应建立常态化政府购买社工站服务和运营经费保障机制。

  4.2.2社工薪酬应不低于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2.3购买服务。服务费包含项目税费、项目管理费、社工督导费、上门服务交通费及项目合理盈余。提供服务所需的水电、网络通信及社区活动等经费由服务购买方负责承担。

  4.2.4服务购买方应加强对购买服务资金的监管,确保社工薪酬待遇落实到位。

  4.3服务采购

  社工站服务由镇(街道)负责购买,服务承接机构应在派出的服务

  团队中明确负责人。在服务周期内,项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年度末期评估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子续签并按照程序重新确定项目承接机构。

  5.服务事项

  5.1社会救助领域。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性工作;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摸底排查、业务培训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法律咨询、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5.2儿童服务领域。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对象核查、家庭随访等工作。

  5.3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

  5.4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等困难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

  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

  5.5社会事务领域。对困难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5.6探索其他领域服务。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丰富社工站服务内容。

  5.7社会组织培育。积极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充分利用阵地,培育孵化各类服务型社会组织。

  6工作任务

  7.1服务工时

  7.1.1服务工时是社工完成某一特定服务内容所需要的时间,包括服务前的准备时间、服务往返时间、开展服务时间和服务后的整理时间。

  6.1.2不同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对应不同的服务工时。

  6.2社工全年服务时间

  6.2.1社工全年总服务时间为1960小时。

  6.2.2其中1372小时为全年直接服务时间,用于开展外展、初评、个案、小组和社区服务。

  6.2.3其中588小时为全年间接接服务时间,用于社工参加培训、督导、继续教育、工作会议、项目评估、团队建设、宣传推广、政策倡导和研究等。

  6.3全年工作任务

  社工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其全年直接服务时间合理安排。社工站社工平均开展初步评估(接案)不少于48次,个案服务不少于12个,小组服务不少于6个。

  7管理要求

  7.1制度建设

  7.1.1社工站应加强党建制度建设,探索“党建+社工”服务模式。

  7.1.2社工站应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制度。

  7.1.3社工站应建立服务需求发现、流转、处置流程及服务标准。

  7.1.4社工站应建立人员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

  7.2培训考核

  7.2.1社工每年应安排不少于90小时的继续教育。

  7.2.2县民政局应每年对社工站社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晋升的依据。

  7.3督导要求

  7.3.1内部督导

  承接机构须制定内部督导计划,由机构内资深社工对驻站社工开展定期和持续督导,督导人员每月每站开展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在陪伴驻站社工开展专业服务过程中传授专业服务知识、实务技巧,并做好督导过程的记录。

  7.3.2外部督导

  外部督导由县民政局统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每月对个案和小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和督导,并负责开展年中和年末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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