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自查报告3篇范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自查报告3篇范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市、区委的部署以及教育系统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落实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一个报告。本文是工作范文网收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自查报告,仅供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自查报告一:

  20xx年,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细则》的规定进行对照学习和检查,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半年来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 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年上半年,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江译民文选》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通报的学习,整顿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努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创建文明城市、迎奥运的市容整治管理工作。深入与同志们交心、谈心,思想触动很大,加强了学党章、讲党性、守纪律,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的信念。积极听取党风廉政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八荣八耻”,检查工作差距,对个人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并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求真务实的要求,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以身作则,主动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做”的现象发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办事不拖拉,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三、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

  按照中纪委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在工作中,我以身作则,严格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机密;在重点工程立项及招投标、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方面都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不以任何方式向有关方面和个人施加影响;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无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行为;严格执行不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规定;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档消费娱乐;不存在借开会、学习考察、

  招商引资等名义公费旅游和公款出国旅游的问题;在配备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个人住房方面,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发生需要申报的重大事项。

  四、在今后工作中,廉洁自律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

  3、要和其他干部进行经常性思想沟通,及时把握本单位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深入基层与群众中,听取职工群众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自己也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

  上半年,我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这些都得益于上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自查报告二:

  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20xx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传真件)要求,现将我县20xx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作法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在抓特色、求实效上下功夫,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顺利落实。

  (一)坚持教育引导,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深化认识为先导,从抓教育入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县乡两级党校为阵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与“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警示教育、党纪法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县内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专栏及文艺节目、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今年5—6月,我们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活动,县委亲自研究部署,县委副书记、县长董永祥同志代表县委亲自作动员讲话,做周密安排,把“反面典型以案说法说纪”活动亲自抓在手上。县委于5月18日率先组织了26名县级干部和150名党政一把手在县委党校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痛悔》,并就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座谈,畅谈了观后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此后,全县所有乡局级以上单位和部分二级单位、乡镇站所都集体组织观看了专题片,全县共组织专题座谈会200余场,县电视台每天2次连续20天播放专题片《痛悔》,全县2万余名党员干部都按县委的要求进行了收听收看。今年我县的警示教育活动呈现出“大员上阵有高度,安排部署有精度,讨论座谈有温度,全员参与有广度,宣传报道有深度”的“五度”特色,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编发简报于5月23日向全省独篇总结推广了竹山县的这一作法。今年全县共举办各种知识讲座100余期,举办各种培训班13次,深入基层、学校、企事业单位讲授党课、党纪党规知识30场次。宣传本地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8个,剖析反面典型事例2个,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二)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实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一是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党政“一把手”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目标,对各级“一把手”提出了“六个必须”的要求:即“一把手”必须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必须亲自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亲自深入基层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必须亲自协调查处重大案件,必须亲自检查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必须亲自落实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在年初全县党建工作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县长董永祥代表县委分别与17个乡镇和县直7个战线的工委书记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开展的重大活动,县委书记贺兴国和县长董永祥亲自部署过问,亲自督办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亲自找主要负责人谈话,严肃批评,提出要求,并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制定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责任界限进行了明确分工,解决了“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各领导班子成员都分别与分管的部门签订了责任书,据统计全县各级共签订责任书1180份,从而形成了从县到乡镇到村的责任网络。三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两项工作一起抓,两项成果一起要,从而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规范管理,完善配套制度。制度建设是责任追究的前提和依据。今年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竹山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定期自查制度》、《竹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量化考评实施细则》以及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同时,对全县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了规范,加强了管理,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全县副股级以上的干部属建立廉政档案的对象,将个人的收入、住房、通讯工具等方面情况和工作总结、述廉述责报告、信访调查报告、处分文件、民主测评、问题说明及司法机关文书作为廉政档案的内容进行收集归档。县委组织部还会同县纪委建立违纪党员干部信息库,供选拨调整领导干部工作时使用,引起了中央组织部的关注,《组织部长参阅件》介绍了我县的这一做法。据统计,全县副股级以上干部共建立较规范的廉政档案3500余卷,为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干部的跟踪监督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四)坚持督办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继续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考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年终进行总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按照“一岗双责”、“一票双否”制度严格兑现。建立并推行了告知反馈制度,对存在的一般性问题或一些倾向性问题,或群众信访较多、意见较大的地方和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给地方党委、政府和单位党组织下发通知书,或找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问题解决的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反馈。今年县委共发出告知书10次,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了问题。

  (五)坚持守土有责,强化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作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措施来落实,与经济目标管理和服务承诺制紧密结合起来,规范各级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的好转。今年,县委、县政府先后组织23个检查组深入县直和乡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意识差、工作不到位的5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县委、县纪委领导分别找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取消了这5个单位及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这些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一年来,全县共追究了21名干部的责任,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6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8人。

  二、工作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全县各地各单位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多管齐下,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专项清理促自律。今年我们按照全省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组织专人专班对全县领导干部违规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县参加清理人数2373人,其中县级干部36人,科级干部1053人,股级干部1284人,通过自查自纠、检查核实,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通过专项清理,大大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一年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52项,上交礼品礼金3万余元。二是制度规定促自律。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精神,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转变干部作风的需要出发,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并实施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同城不吃请(县直单位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县城内办理公务或检查指导工作,一律不准在单位就餐),严禁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例参与公款娱乐活动或接受礼品;制定并实行了《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小汽车购置管理的规定》,严禁超编超标购车和公车私用;严格实行了领导干部重大项报告制度,凡是涉及到领导干部个人生活和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事前必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县纪委或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这些制度的实行,有效制止了10余起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苗头,狠刹了挥霍公款、讲排场、更换超标准小汔车,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推进了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加大查处案件、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作为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环节来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重拳出击,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问题,促进了全县党风根本好转。一是查办案件有新突破。元至10月,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201件,初查核实案件线索106件,立案20件24人,结案16件2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9人,给予政纪处分16人,(含交叉12人)其中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二是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成效明显,严格执行“一费制”标准,严肃查处了违规收费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共查出30余所学校违规收费85万余元,已清退60万元,对某乡镇中学乱收费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已进入移送审现阶段,在全县教育战线反响较大;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加大了经济环境治理力度,组建了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挂靠县民营企业办公室,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柯大成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长刘前信等为副组长的全县经济环境投诉中心领导小组,中心负责受理涉及经济环境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对县直某部门借办证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责令该单位退回了违规收取的费用7.5万元。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促进了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和全县经济的发展。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目的在于约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促进作风的转变,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始终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落实。

  坚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行业风气好坏,直接影响到从政行为,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来,我们在县卫生局等4个县直单位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走访座谈群众、调查问卷、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各行各业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群众代表参与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限期整改,直到满意为止。全县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000余条,这一活动的开展,大大促进了行业风气的明显好转。

  坚持执行述廉述责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我们坚持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实行述廉述责制度,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自我叙述、自我评价。今年全县共有200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述廉述责汇报。在自述的基础上,组织各阶层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实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今后提拔使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广大干部的思想作风得到明显转变。突出表现在:一是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一条龙”服务与实行承诺制、投诉制和责任追究制结合起来,改善了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疏通了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尤其是推行政务、村务、厂务“三公开”,实行“阳光工程”,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暗箱操作”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监督,使权力能够在公众的视野内高效廉洁运作,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三是促进了经济发展。实行“一岗双责”两项工作一起抓,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进了源头治腐工程的实施。

  县委、县政府针对近年来全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研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将源头治腐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评。对源头治腐13项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的责任、任务,提出了安排意见,坚持管钱、制权、用人三管齐下,形成了同步推进、互促互动的工作格局,推动了源头治腐

  工作深入开展。

  1、严格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规定。今年元至九月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2400万元,征收政府调控基金50万元。查处违纪违规资金430万元,追缴入库21万元;财会核算中心成立并开始运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实行了工资直发,并逐步把县直各部门的资金纳入中心管理;零户统管已在全县17个乡镇全面推行,各乡镇均成立了会计工作站,全县共注销单位银行帐户210多个,乡镇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已纳入统管范围,统管面达到100%;村帐站审在全县330个村全部实行,会计人员定期集中办公,集中报帐,各村普遍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开支实行定期向群众公开。据不完全统计,元至十月共退回不合理开支单据4719张,金额达57.4万元,为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

  2、健全了权力约束机制。深入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将市政府公布取消的2批190余项审批项目,进行了公示,县委、县政府要求不该审批的项目,坚决不再审批,缩小了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的管制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凡是能够运用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不得进行行政干预,避免行政权力直接插手经济活动,政府采购工作进展顺利,今年采购金额达197万元,节约资金44万元,节约率18%,采取定险种、定险额、定险期方式,积极办理车辆统一保险,今年投保车辆52台,保费支出23.7万元;切实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到目前,全县10项30万元以上,合同造价2474.7万元,总建筑面积3649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入市率、报建率、招标率、公开招标率均达到了100%;充分利用政务、村务、厂务“三公开”这一有效监督形式,大力推行“阳光工程”,对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效果作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确保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减少权力腐败的客观条件。

  3、改革了干部人事制度。县委、县政府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干部任用工作条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干部的考察、选拔、管理、考核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坚决克服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今年以来,共对县委拟提拔的6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其中正局级29名,副局级33名;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在县直机构改革中,先后有57个单位、256个科股室岗位进行了竞争上岗;干部任用实行全委会票决制,在前不久结束的乡镇换届调整中,对县委拟任的34名乡镇正职进行了投无记名票表决。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上级领导的指导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强大动力;强化各级“一把手”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保证;加强监督检查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依靠群众的参与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坚实基础;促进经济发展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大量的实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误区。有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两者对立起来,认为强化、硬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杜绝请客送礼,会影响到部分企业发展和对上争取项目,进而影响经济发展;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的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己无关。二是责任追究不够到位。少数单位在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人员实行追究时,存在畏难情绪,过多地考虑他们过去的成绩及亲情、友情方面的因素,怕得罪人,不愿追究,甚至不予追究,尤其是追究领导者责任有一定难度。垂直管理的单位和部门由于行政管理权和组织关系都不在地方,在执行责任追究时容易造成“两不管”。三是“三公开”工作有待加强。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怕公开、怕失权、怕失威的糊涂认识,公开的内容不够真实、公开的时间不够准确、针对性差、公开的效果不佳。四是少数领导干部上报个人情况不够真实。尤其在报告个人收入、收受礼品、重大事情上,还存在情况不实、材料不齐、内容贫乏等问题。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再加措施、再加力度,切实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紧紧围绕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帮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责任制的具体内容,掌握责任制的精神实质,明确自己担负的职责,使各级领导干部能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及时纠正错误认识,不断增强落实责任制 的自觉性。

  第二,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源头治腐工程是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不断的探索,认真地研究,妥善地解决,真正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目的,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第三,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及难点问题,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宽案源,力争查处大案、要案取得新突破。

  第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打破以往年初部署,年终检查的模式,做到年终检查与平时检查、半年检查及督办检查相结合,与干部述职、考核任用相结合。

  第五,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结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对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对落实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我们一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促进竹山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自查报告三:

  根据上海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沪责办(20xx)2号文]精神和市经济纪工委转发《通知》(沪经纪工委〔20xx〕7号文)提出的贯彻意见,市旅游委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就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

  今年来,市旅游委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上海市委和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旅游工作的实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做法,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主要体现在:

  1、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组织落实。首先,党政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点列入全年的工作目标之中,同业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细化同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的领导工作机制。委党组书记、主任对旅游委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从组织机制上明确和落实“一岗双责”。其次,在贯彻责任制中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目标制定和任务部署,层层落实职责。按照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围绕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坚持一手抓旅游经济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和计划,各级领导思想重视,亲自抓落实,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开展;二是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学习胡锦涛讲话、《江泽民文选》和中央、市委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加强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三是抓好责任考核。按照年初旅游委党员干部大会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年底对各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事业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由于旅游委党政领导班子注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有力的促进了旅游委各项工作健康开展,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社会管理职能更加到位,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为本市旅游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旅游经济发展不断有新的提高,今年预计接待入境旅游者将超过600万人次,再次创历史新高。

  2、党政“一把手”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明显。今年来,旅游委党组在以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和工作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市旅游委党组书记、主任道书明同志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身体力行,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在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上,道书明同志结合全年工作作了进一步加强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动员部署;在组织学习讨论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的党员干部会议上,道书明同志带头宣讲学习体会。凡

  是重大教育活动和重点工作,党组都要召集班子成员开会,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党组成员还经常参加委机关党委召集的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汇报,检查党支部书记责任人工作落实的情况,有计划的安排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培训。在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党组重视抓好班子成员的学习,坚持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始终把学习当作增强班子成员政治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的有效形式;针对委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不齐的情况,及时召集党组调查研究,按照组织程序,将一批素质好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委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委机关党委和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坚持每年对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素质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和考核,对干部晋级晋升及时做好考察和谈话工作。

  由于党组重视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有效的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年度目标得到较好的实施。

  3、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旅游委党组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的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委党组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市旅游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施意见》的规定。

  一是贯彻执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平时下基层、搞调研,一律轻车简从,一般不在基层单位吃饭和留宿,在行业中有较好的声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廉洁自律、务实工作作风得到了党员群众的肯定。在党政领导班子表率作用的影响下,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风气也得以发扬。二是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不得以权谋私的“三条高压线”规定和20xx年春节期间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许”。领导干部在参加外事和公务活动中,收到礼品都及时上交单位,对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近年来,没有发生违纪现象。三是党政“一把手”按照“一把手”四个监督要求,率先垂范,模范遵守中央和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谋取私利,平时加强学习,工作深入基层,能自觉接受来自上级、同级、下级以及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

  按照“有事及时报、无事年终报”的原则,市旅游委党政领导班子都以身作则,做到向组织部门及时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委领导和处级领导主动向组织申报购房情况和子女到境外读书情况。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保证。今年来,旅游委领导班子十分注重“三重一大”事项上民主科学决策的贯彻执行。

  一是注重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和机制。委党政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坚持民主科学决策,是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是集体领导的基本内容,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因此,委党组强调制度和机制同步建设,加强民主决策,发挥集体智慧和作用,建立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在决策前多听、多想、多研究。同时要求委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也相应建立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各项制度,并定期检查落实的情况。

  二是注重“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在决策内容上:有关旅游发展规划、专项资金预算与支出、对外宣传促销方案、旅游法规和标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实施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中央的相关规定。在决策形式上:对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问题,根据权限和责任,分别采取委党组会、委党政联席会和办公会的形式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在决策程序和方法上,“三重一大”问题的方案由工作职能部门提出,有关部门调查论证后,提交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形成后,由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决策程序。对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会议都有明确要求和规定, 必须出席的人数、会议主持人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三是注重民主监督。每年都要进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干部民主测评;建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审计;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在政务网和局域网上及时通报有关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并且设立征求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管理上能够公开的事项,都要向群众公开,防止发生少数人说了算的决策现象,从制度管理上抑制腐败产生。

  四是注重调查研究。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之前,都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使重大决策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运行,避免决策上的偏差。

  五是注重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认真准备会议内容,根据沪委办〔20xx〕98号文件精神,首先由民主生活会工作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征求表、设置意见建议箱、梳理两会提案),分别听取机关、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和区县旅游局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由工作小组负责初步汇总,并形成《市旅游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汇总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对发放的有关学习材料进行学习,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班子成员间也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分别

  与分管处室的处长和有关人员谈心,通过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加深了解,增进团结,找准问题,达成共识。根据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和主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民主生活会上,领导成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畅谈思想提出建议;会后,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整改提高。通过民主生活会,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增强了党性,增进了团结,促进了工作。

  三、关于查信办案和实施责任追究方面的情况。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旅游委党政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做好查信办案和实施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以健全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为主线,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加大查信办案的工作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五个坚持”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坚持抓好思想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防腐意识。市旅游委党组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防腐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年春节后第一会就是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到了警钟长鸣;抢“第一时间”积极转达学习讨论市委市府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并按责任制要求做好层层贯彻落实;对干部晋级(任职),坚持集体谈话制度,重点廉政教育,突出事前教育;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不断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以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市委《意见》为重要内容,坚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观看录像、电教专题教育片;举办《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知识的辅导和测试,党员干部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廉洁从政、防腐反腐的意识得到增强。

  2、坚持抓好制度建设,筑起防腐倡廉的防线。按照《实施纲要》建设惩防体系的要求,委党组加大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设的工作力度。一是加强了对委属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检查与交流。委领导亲自部署和参与检查工作,各事业单位都建立了财务内控制度。二是在去年制定的九个内部规定基础上,又进一步制定了《上海市旅游委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上海市旅游委关于来宾接待的有关标准》、《上海市旅游委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及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旅游委监察审计工作制度》、《委属事业单位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等内部规定,并计划编印一本《上海市旅游委内部制度》合订手册,这些新制度的完善,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

  据统计,今年1-10月,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上缴礼金、礼品规定。上交礼金17800元(已上缴财政)。其中,局级干部4人次,处级干部12人次。

  3、坚持抓好查信办案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党的纪律。近年来,委党组、纪检组重视信访办案工作,要求把信访工作当作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委监察审计部门在委党组、纪检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登记受理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不轻信轻疑,注重事实证据。在信访调查、案件办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查信办案程序;对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提出源头治理的建议,明确纪律要求,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已立案案件,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三年来,查处违纪案件一起,正在处理中的一件;受理信访举报信25件,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着落。

  4、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行风建设相结合,以党风带行风,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方针,市旅游委召开了全市旅游行风建设大会。一是由行风建设开展好的单位进行经验交流;二是由市旅游委党组书记、主任道书明同志对近年来本市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对下一阶段开展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作出部署。会议对全市旅游行风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会后,市旅游委协同市纠风办,组织对市行风监督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又组织市行风监督员对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进行暗访检查,旅游部门和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通过深入开展旅游行风评议工作,巩固以往成果,进一步促进市、区(县)两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推动旅游企业开展“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活动,不断加强旅游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上海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5、坚持抓好对委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拓展和加大源头治理工作领域和力度。今年,委监察审计室按照委党组的要求,把源头治理工作拓展到委属事业单位,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事业单位财、物的监督管理,做到了对委属各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年年审;对事业单位领导离任(调动),及时进行离任审计。特别是加强了对工程项目和物品采购的监管,对帮助事业单位加强制度管理,增强防腐和责任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市旅游委党组十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接到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沪责办(20xx)2号]和市经济工作党委下发《通知》(沪经纪工委〔20xx〕7号)提出的贯彻意见后,委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讨论,请委纪检组领导牵头,落实自查的各项工作。

  我委自查工作主要做法:一是召开了自查工作会议。由委党组成员、纪检组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商议自查工作计划;二是由委监察审计室负责制定和下发自查工作计划。计划明确了分工任务、分工要求、时间结点和责任人;三是逐级开展回顾自查工作;四是组织交流座谈会。分别召开了机关党支部书记、委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和部分党员群众参加的座谈会,自查和交流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经验做法;五是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六是形成自查报告;七是召开委党组会议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年来,市旅游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体会是:

  一是党政“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是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必须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要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责任追究明确、建立上下共同负责的责任网络;坚持做到全年工作有重点、专项工作有监督、日常工作有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既要抓好业务,做好分管工作,又要按党风责任制要求,突出党员干部先进性作用,层层落实“一岗双责”。

  三是坚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机关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抓手。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政权基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是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根本性的制度,需要一系列具体的相关制度给予落实。严格执行制度,决不能把制度作摆设。

  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着一些不足,今年在对委属一家企业单位旅游会展中心举报信的查处中,发现该企业前身原宣传中心财务制度管理混乱,原负责人有违纪问题,我们及时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查处中。我们抓住问题,举一反三,看到了我委在抓好基层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方面还存在着监督不够严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还不平衡,深刻认识到要对制度执行的检查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通过这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我们将针对不足,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近,市旅游委党组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十六届六中、中纪委和上海市委市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上海新报案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认识到: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执行需要检查和监督。在认真讨论后,我们提出了整改的措施,结合委的实际,把落实制度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化对制度的检查监督,将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测评党员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下去;强化学习教育,做到警种长鸣,不断提高委领导班子成员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能力;要继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开创上海旅游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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